證監會升級嚴打網絡謠言 追責范圍擴至社交媒體
?2016-03-18 來源:界面
今日(3月18日)證監會通報了3起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案件查處情況,涉事對象更加廣泛且包括了各類社交媒體賬號,其中包括分析師、記者、微信公眾號撰寫作者、股民。
證監會表示,現已查明兩起造謠傳謠案件的違法事實,同時還向公安機關移交一起涉嫌犯罪的線索,公安機關現已查獲謠言編造人。
經證監會查明,2月24日,深圳某證券公司策略師王某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即在其個人微博上以確定口吻公開轉發、傳播“3月1日起創業板全面停止審核”的虛假信息,成都某經濟新聞報社記者李某在未確認該信息真實性的情況下,遂編撰深度解讀文章,該報社未按照有關規定審核該文章的真實性,即通過其網站刊發,后被多家其他媒體轉發,對市場產生嚴重誤導。
證監會還查明,2月24日,李某利用微信公眾號“彌達斯”,編造并發布“招行催國家隊還錢”的虛假信息,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上述2起案件現已調查終結,下一步,證監會將依法嚴肅追究相關違法主體的法律責任,相關處罰處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另經查明,3月1日,江蘇省泰興市張某憑空杜撰“劉士余:注冊制不適應社會主義中國國情”的虛假信息,并在“新浪股吧”中發布。據張某供述,其因炒股虧錢,為發泄不滿遂編發該虛假信息,用證監會主席的口吻是為了影響力更高。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與公安機關密切配合,進一步查證傳播該虛假信息的其他責任主體,嚴肅追責。
證監會發言人鄧舸指出,證監會將會同有關部門,始終對各類股市謠言保持嚴密監控、快速反應,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從嚴從快打擊,務必使造謠傳謠者付出沉重代價;對傳播媒介違反相關信息傳播管理規定、誤導市場的,還將按程序移交有關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鄧舸再次重申,證監會將通過新聞發布會、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發布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和監管執法的權威信息。廣大投資者應堅持不信謠、不傳謠,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