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短號碼備案
根據《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規定:由信息產業部核配的全國跨省聯網“95”字頭短號碼,在浙江地區啟用時,應報送如下材料:
?。?)備案報告(正式公文、加蓋公章);
應寫明備案碼號的用途、使用范圍、數量、啟用時間、歸口主管部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
?。?)申請資格證明材料(包括:申請主體營業執照,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電信業務的批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或國家特許行業的經營許可證,使用單位基本情況等,可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3)業務原使用碼號資源情況(包括:原使用的碼號、碼號使用的范圍、業務開放情況等,適用于有原使用碼號的業務);
(4)啟用碼號的技術方案(寫明與啟用碼號有關的網絡組織方案、與相關基礎電信網絡的連接方式、電信用戶(服務對象)的接入方式等);
?。?)碼號啟用實施進度安排(寫明啟用碼號的時間安排、碼號啟用系統建設規模和目標、網絡建設實施進度安排等);
(6)碼號資源使用保證書(應按照規定的格式作出書面保證,);
?。?)近期啟用碼號所需設備、線路等的準備情況(寫達到近期啟用碼號所需設備的訂貨或到貨、存貨情況,以及線路準備情況等);
(8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認為需要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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