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未經用戶同意發送商業性短信最高罰3萬元
? 2015-05-29 ? 來源:techweb
【TechWeb報道】5月29日消息,工信部昨日公布了《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明確提出未經用戶同意,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否則將處以1萬元至3萬元罰款,規定將自6月30日起施行。
工信部指出,近年來,我國短信息服務市場迅速發展,2014年全國移動短信業務量超過7630億條。與此同時,一些服務提供者還存在著經營不規范的情形,濫發垃圾短信的現象突出。
為此,《規定》強化了商業性短信息管理措施,包括規定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請求用戶同意接收商業性短信息的,應當說明擬發送商業性短信息的類型、頻次和期限等信息,用戶未回復的,視為不同意接收。用戶明確拒絕或者未回復的,不得再次向其發送內容相同或者相似的短信息。
違反者將承擔法律責任,由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向社會公告。
規定指出,短信息服務,是指利用電信網向移動電話、固定電話等通信終端用戶,提供有限長度的文字、數據、聲音、圖像等信息的電信業務。
新規定將于2015年6月30日起執行。(周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