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市場司關于《關于網絡游戲內測或公測是否構成上網運營的請示》的復函
廣東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
??? 你局《關于網絡游戲內測或公測是否構成上網運營的請示》(粵文執法函[2010]16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 《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文化部令第49號)(以下簡稱《辦法》)第二條規定,“網絡游戲上網運營是指通過信息網絡,使用用戶系統或者收費系統向公眾提供游戲產品和服務的經營行為。”網絡游戲經營單位在產品測試中,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界定為上網運營:
??? 1、開放網絡游戲用戶注冊的;
??? 2、向網絡游戲用戶收費的;
??? 3、以商業合作、廣告銷售等方式開展經營活動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中國文化市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