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App應在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備案
2019-11-23 稿源:站長之家
站長之家(ChinaZ.com) 11月23日 消息:昨日,教育部印發了《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稱,各單位應高度重視教育移動應用備案工作。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組織本地區的企業、社會機構等單位做好提供者備案,指導本地區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做好提供者備案和使用者備案。
其中,管理辦法要求各單位應于 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對現有教育移動應用的備案工作,并結合實際建立本地區、本單位的備案信息動態更新機制,確保數據準確性。
此外,管理辦法還稱,? 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為備案緩沖期,期間ICP備案和等級保護備案不作為備案的前置條件。請教育移動應用提供者在 2020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ICP備案和等級保護備案,并及時在公共服務體系上傳、更新信息。 2020 年 2 月 1 日起,未完成上述兩個備案的教育移動應用備案將被撤銷,并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