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度文化市場統計工作的通知
2016年度全省文化市場統計工作即將開始,請各地文化行政部門按照《文化統計管理辦法》(文化部令第53號)有關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圓滿完成文化市場各項統計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文化市場統計工作
文化市場管理的中心任務是行業管理。管行業必須管市場,管市場必須抓數據,統計數據背后體現出來的是行業發展狀況、市場總體態勢、管理工作成效。各地要牢固樹立“無數據無市場”的理念,高度重視文化市場統計工作,準確采集填報基礎信息,深入分析經營數據,研判行業發展趨勢,為實現文化市場的有效管理提供科學支撐和統計保障。
二、充分利用全國文化市場統計直報系統
2012年―2016年,文化部文化市場司用時五年,全面建設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以全國文化市場基礎數據庫為紐帶,全面實現市場主體和產品服務數據的“一戶一檔”。請各級文化行政部門通過直報系統,認真填報本地區文化市場經營主體的基本信息及其財務指標。為進一步強化屬地管理,自本年度起由省文化廳許可發證的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和演出經紀機構,統一委托所在縣(市、區)文化行政部門完成統計報送工作。各地統計報送的市場門類為文藝表演團體、娛樂場所經營單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演出場所經營單位、藝術品經營單位、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和演出經紀機構7類。已通過2016年基礎數據采集和平臺在線審批的經營主體數據,可通過直報系統的提示功能導入基本信息。
三、切實做好數據審核工作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對上報數據要認真審核,對本地區已填錄數據及時審核,做到隨報隨審;對上級部門退回的待修改數據,原填報部門要及時查看核實,做到隨退隨查。數據審核的重點是經營數據的極大值,一是看營業收入、營業利潤、政府部門補貼是否過大;二是看過大的營業收入、營業利潤是否與其規模(從業人員、計算機臺數、演出場次等)相匹配;三是看經營數據與往年對比是否出入過大。各市審核數據與往年出入過大確有原因的,須就此提供書面說明。本次文化市場統計年報數據將作為CDI(文化發展指數)績效考核的數據采集源,請各地重視并做好數據質量審核把關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請各地文化市場管理部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構精心謀劃,相互配合,按時保質、全面準確做好2016年文化市場數據采集、統計以及審核工作。并以此次統計年報工作為契機,對屬地內文化市場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梳理。對未按時報送統計數據或無法聯系的經營單位,各地執法機構要進行實地巡查,發現持證不經營的場所,視情依法注銷或在“浙江省文化市場數字化網絡監管系統”作暫停經營處理。數據錄入工作必須于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3月15日完成全部數據的審核校正工作。
(二)全國文化市場統計直報系統域名:
http://zb.ccm.gov.cn/(或:http://182.131.21.140:9000/report/),于2017年1月3日開放錄入。
全國文化市場統計工作QQ群:176261835,系統技術支持電話:13366740897(周勇),浙江省文化市場統計交流QQ群:291148317。
(三)各地在數據統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情況以及意見建議,請及時聯系省文化廳市場處,聯系人:吳卓霞,電話:0571-85215576。
浙江省文化廳辦公室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