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市場司關于印發《2014年文化市場司工作要點》的函
來源:中國文化市場網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西藏自治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
根據《2014年文化部工作要點》,結合文化市場工作實際,擬定了《2014年文化市場司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
2014年1月29日
2014年文化市場司工作要點
2014年,文化市場司將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進一步深化改革、轉變職能,完善政策法規,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為重點,為各類市場主體和產業發展,營造更加公平、規范、便利的市場環境。
一、調整完善文化市場政策和法規
堅持法律和政策并重,推動修訂相關法律法規,使其符合時代要求和文化市場發展實際,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健全內容審查制度,規范市場秩序,激發市場活力。總結政策執行經驗,并不斷加以完善,推動建立健全文化市場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
(一)推動法規規章修訂工作。根據轉變政府職能和工商登記制度改革要求,加快修訂《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及《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啟動《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的修訂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管理條例》的起草工作。
(二)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根據國務院總體部署,將港澳臺地區投資者投資設立合資合作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審批和美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審批下放至省級文化部門;評估縣級文化部門審批項目實施情況,研究改進演出市場行政審批;推動審批管理人員業務培訓系統化、規范化。
(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根據國務院轉變政府職能要求,研究進一步取消下放前置審批事項以及實行商事登記制度后,文化市場管理面臨的新形勢和工作重點。制定關于加強文化市場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明確逐步取消和簡化文化市場主體審批,放寬市場準入,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將工作重心從注重事前審批向注重事中監管、事后執法轉移,確定文化市場事中、事后管理要點和執法重點,做到行業自律、政府引導、行政監管并重,促進文化市場規范有序。
二、為各類市場主體和產業發展營造更好的市場環境
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堅持依法管理、科學管理、有效管理,寓管理于服務,為各類市場主體和產業發展營造更好的市場環境。引導上網服務行業轉型升級,加強文化市場誠信建設,推動江浙滬文化市場一體化,完善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建設。
(四)引導上網服務行業轉型升級。開展上網服務行業轉型升級試點工作,選擇有代表性的企業開展不同類型的試點,借助協會力量和媒體平臺擴大影響,并在此基礎上制定出臺上網服務企業“轉型升級、提升形象”的試點方案和指導意見。鼓勵探索多種經營,促進上網服務業態的多樣化。改進連鎖上網服務企業管理政策,形成連鎖經營和單體經營合理配置的市場格局。
(五)加強文化市場誠信建設。依托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建立健全文化市場各行業經營主體、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為公眾和政府提供檢索、查詢、信用評價等信用記錄公共服務。進一步規范演出經紀人員的資質認定、職業培訓和管理、行業監督等工作。
(六)推動區域文化市場一體化。建立完善聯席會議、信息通報、協調配合、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搭建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區域負面清單及黑名單制度,指導江浙滬等地區加強區域協作。推進江浙滬區域文化產品市場一體化建設,加強文化市場的區域項目合作,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簡化審批流程,實行審批項目互認機制。推動江浙滬加強綜合執法區域協作,制訂執法協作方案,聯合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協同查處大案要案,整合區域執法資源,深化平安文化市場建設,促進長三角及周邊地區文化市場繁榮健康發展。鼓勵、支持其他省份文化市場一體化探索。
(七)繼續建設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平臺。建設文化市場基礎數據庫;完善部中心和西部分中心軟硬件環境,建設北方分中心;總結試點經驗,逐步向全國推廣應用;完成省級文化部門通過平臺審批網絡文化經營單位的推廣應用;完成地理信息系統開發、測試及試點、推廣上線運行等工作;開發決策支持系統(一期)、演出經紀人管理與公共服務系統、培訓考試系統、藝術品征信系統,啟動移動執法辦公系統試點,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信息化水平。
三、提高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效率,提升行業自律能力
加強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各項制度建設,實施中西部綜合執法能力提升計劃,加強文化市場重點領域執法監督,深化網絡文化市場執法協作機制,提高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效率,加強行業協會建設,保障文化市場規范、健康、有序發展。
(八)加強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制度建設。完善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工作機制,研究出臺文化部關于加強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的指導意見;制訂文化部重點督辦案件管理辦法,指導各級文管辦協調成員單位查處案件;制訂全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師資考核管理辦法,組織制作標準化課件,開展綜合執法師資巡講活動。
(九)實施中西部綜合執法能力提升計劃。啟動綜合執法標準規范及娛樂演出等市場基礎執法業務輪訓,培訓中西部百名業務骨干及千名執法人員;建立東中西部綜合執法對口交流機制,通過“請進來、走出去、一對一幫扶”等形式,加強案件辦理、業務培訓、隊伍建設等方面的對口幫扶。
(十)加強文化市場重點領域執法監督。加強知識產權領域的執法培訓和協調配合,切實保護知識產權;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整治,改進綜合執法考評、重大案件評選工作,加大重大事項督查督辦及反饋通報力度;擴大說理式綜合執法文書試點工作,系統評估系列綜合執法標準規范,研究擬定查處部分違法文化產品適用法規的具體操作標準。
(十一)深化網絡文化市場執法協作機制。建立部分地區網絡文化市場執法聯系會議制度,定期研討網絡文化等市場執法的重點難點問題;完善黑名單制度,發布違法文化產品黑名單,依法查處含有色情、反動及宣揚邪教、黑道、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等內容的文化產品;開展移動互聯網文化市場執法監管課題研究,探討對以手機、平板電腦等為終端的網絡文化產品監管。
(十二)加強行業協會建設。推動成立全國文化娛樂行業協會、全國藝術品行業協會。充分發揮中國演出行業協會、中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在行業管理、規范制定、誠信建設等方面的作用。指導行業協會研究制定畫廊行業規范、藝術品鑒定和經營規范等,并根據試行情況在全國推廣和實施,切實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完善政府管理、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長效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