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網絡游戲備案指南
國產網絡游戲備案指南
?發布日期:2012-11-12 ? ?信息來源:中國文化市場網
為進一步完善國產網絡游戲備案工作,依據《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文化部令第49號)和《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文化部令第51號),特制訂本指南。
一、備案主體
申報單位應為經批準設立的網絡游戲經營單位。
二、備案所需材料
(一)初次備案所需材料
1.文化部網絡游戲備案申報表(見附件1);
2.游戲主題及內容說明書;
3.游戲操作說明;
4.游戲樣品:
(1)客戶端游戲:提供3份游戲客戶端(網絡游戲軟件客戶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盤為載體,在光盤上粘貼“游戲公司-游戲名稱”格式的標志),并提供3份登錄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當可以遍歷游戲全部場景和功能;
(2)網頁游戲:提供游戲服務器登錄地址,并提供3份登錄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當可以遍歷游戲全部場景和功能;
(3)手機游戲:提供裝有報備游戲的手機3臺(備案后退還)或可在電腦上使用的模擬器,并提供登錄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當可以遍歷游戲全部場景和功能;
(4)其他游戲:根據游戲情況提供3份可遍歷所有游戲內容的載體或媒介。
5.游戲中全部對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戲主題曲、插曲的歌詞文本(此項只需提供電子版);
6.申請單位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7.自行審核報告(要求對照《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對內容進行自審自查,必須寫明是否存在違反相關規定的內容,含可能存在爭議內容的相關說明,加蓋公章);
8.游戲的《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或自主著作權聲明文件(加蓋公章),如報備單位不是游戲著作權權利人,需附加提交相應的運營合同或授權書(加蓋公章);
9.如國產網絡游戲采用聯合運營模式,則還需提供如下材料:
(1)《國產網絡游戲聯合運營情況登記表》(見附件5);
(2)游戲著作權人或經授權的網絡游戲經營單位與各聯合運營單位簽署的合同或代理協議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3)所有聯合運營單位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4)各聯合運營單位就該款游戲出具的自行審核報告(加蓋公章)。
注:
1.棋牌游戲報備時,除需提供上述材料之外,還需提交所有運營企業填寫的《棋牌游戲產品情況登記表》(見附件2,加蓋公章)以及4份可以遍歷游戲全部場景和功能的賬號和密碼;
2.游戲平臺報備時,可按照平臺游戲類別打包申報,除需提供上述材料之外,還需提交《平臺游戲產品情況登記表》(見附件3,加蓋公章);
3.聯合運營申報單位可事先在“文化部網絡游戲內容審查網上申報及進度查詢系統”(ccnt.cstc.org.cn)中查詢所申報的游戲是否已取得備案文號。
(二)變更備案所需材料
1.文化部國產網絡游戲變更備案申報表(見附件4);
2.相應證明材料
(1)內容實質性變動:需提交的證明材料包括對變更后內容的自審報告(加蓋公章)、所變更內容的具體說明材料、涵蓋所有變動內容的游戲樣品及相應賬號(3份)、以視頻形式表現所有擬變動內容的光盤;
(2)游戲運營權轉移:需提交的證明材料包括變更后的運營單位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及《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變更后的運營單位出具的自審報告(加蓋公章)、版權授權協議或者代理變更協議(加蓋公章)、變更前后運營單位共同出具的用戶權益保障方案及承諾文件(加蓋雙方公章);
(3)聯合運營單位變更:需提交的證明材料包括《國產網絡游戲聯合運營情況登記表》(見附件5)、新增加的聯合運營單位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及《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新增加的聯合運營單位出具的自審報告(加蓋公章)、運營合同或代理協議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4)游戲名稱變更:需提交游戲名稱變更后的《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或自主著作權聲明文件(加蓋公章)。
三、報備流程
(一)將書面備案材料快遞至文化部文化市場司網絡文化處(北京市朝陽門北大街10號,100020,010-59882100);
(二)登錄“文化部網絡游戲內容審查網上申報及進度查詢系統”(ccnt.cstc.org.cn),錄入游戲基本信息并將電子版備案材料打包上傳(注:對于初次申請備案的網絡文化經營單位,文化部將于收到書面材料5個工作日后在系統上開通賬戶,賬戶名為《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上的公司中文名稱,初始密碼為123456,登陸后請及時修改密碼);
(三)文化部將在系統中發布材料補充通知,請各申報單位及時登陸系統查詢進度并在規定期限內及時補全相關材料;對超期未補全材料的,將退回材料并視為放棄本次申報;
(四)對經審核通過的國產網絡游戲,將在系統中予以公示,并頒發《國產網絡游戲備案通知單》。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國產網絡游戲在上網運營之日起30日內應當按規定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履行備案手續。
(二)已備案的國產網絡游戲應當在其運營網站指定位置及游戲內顯著位置標明備案編號。
(三)國產網絡游戲內容發生實質性變動的,網絡游戲運營企業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進行備案。網絡游戲內容的實質性變動是指在網絡游戲故事背景、情節語言、地名設置、任務設計、經濟系統、交易系統、生產建設系統、社交系統、對抗功能、角色形象、聲音效果、地圖道具、動作呈現、團隊系統等方面發生顯著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