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門發布最新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2022-12-05 稿源:站長之家
站長之家(ChinaZ.com)12月5日 消息:今日,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發布《關于修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將《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修改為“違反本規定,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規定分別予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的,對網約車平臺公司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二)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對當事人處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三)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