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通信管理局關于開展2010年度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年檢工作的通知
浙通信市〔2011〕5號
中國電信浙江公司、中國移動浙江公司、中國聯通浙江分公司、中國鐵通浙江分公司、各相關單位: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國務院令第291號)、《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號)和《關于做好2010年度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年檢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電管〔2011〕5號)等法規、文件要求,我局定于2011年1月起組織開展2010年度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年檢工作(以下簡稱年檢)。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工作總體安排
(一)年檢范圍。①省內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基礎電信企業);②201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我局頒發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以下簡稱增值電信企業)。
(二)年檢機構。根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我局負責由我局頒發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和部頒證單位在我省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企業的年檢工作。
(三)年檢方式。①全面審核參檢企業報送的年檢材料;②對參檢企業經營行為進行必要的重點監督檢查;③針對信息服務等業務,適時組織業務撥測;④征求局內相關部門對參檢企業在電信設施建設、電信資費、服務質量和行業統計等方面的監督檢查意見;⑤現場審核企業有關資質文件的原件。
(四)年檢重點監督檢查工作。結合當前重點專項工作,對基礎電信企業和增值企業進行檢查、撥測和規范,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違規行為的,將責令整由改,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年檢安排。
年檢材料報送地點:省通信管理局行政許可受理窗口(杭州市解放路178號九樓909室,下同)。
各企業要有針對性地開展自查,并提前整改存在的問題(詳見年檢專欄《近年企業年檢常見問題及有關建議》),改正問題補辦手續地點設省通信管理局行政許可受理窗口。自查沒問題的,遵循“隨到隨檢”的原則,參檢單位可直接將年檢材料等提交到省通信管理局1203室參加年檢,現場審核無問題的即時出具年檢意見并蓋章(屆時企業須攜帶蓋章時所需的相關材料)。
二、年檢工作具體要求
(一)提前做好年檢準備工作
各單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規定,參照工信部今年年檢重點規范要求及近年年檢企業常見問題(詳見網站www.chinacc.com.cn和www.zca.gov.cn年檢專欄),有針對性地開展自查工作,并提前整改。
(二)按時報送年檢材料
基礎電信企業需報送以下年檢材料(按先后順序裝訂成冊):
1.2010年省內基礎企業年檢表格(詳見網站www.chinacc.com.cn年檢專欄);
2.所接入增值企業有關情況表;
3.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注明“用于2010年度年檢”);
4.本年度工作總結(包括依法經營情況、業務開展情況等)。
涉及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接入服務業務的,除提交1-4項材料外,還需提交公司與客戶(經營性和非經營性)的接入協議范本和與客戶簽署的信息安全責任書范本。
增值電信企業需報送以下年檢材料(按先后順序裝訂成冊):
1.2010年省內增值企業年檢表格(詳見網站www.zca.gov.cn年檢專欄);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注明“用于2010年度年檢”);
3.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包括正文和附頁、特別規定事項、年檢情況記錄表和變更登記情況表);
4.業務接入協議或服務器托管協議的復印件(復印件僅需包括首尾頁);
移動信息服務業務(SP)經營單位除提交1-4項材料外,還應填寫“接入信息情況表”(詳見www.zca.gov.cn網站年檢專欄)。
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ICP)經營單位除提交1-4項材料外,還需提交網站域名證書。
從事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IDC)、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ISP)經營的單位除提交1-4項材料外,還需提供與客戶的接入協議范本和與客戶簽署的信息安全責任書范本兩個材料。
各企業應按照國家統計法規的有關規定要求認真準確填寫,于2011年一季度前以書面方式向我局報送年檢材料,其中基礎電信企業所接入的增值企業有關情況應于2011年1月21日前報送。我局將于2011年3月31日停止正常年檢材料提交程序,開始受理年檢整改材料。對2011年3月31日前尚未完成提交年檢材料的和年檢材料存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納入年檢整改范圍,整改限期至2011年4月20日截止,2011年4月20日后我局將停止接收任何年檢材料和年檢整改材料。
(三)積極配合檢查和調研等有關工作。
在年檢過程中,我局將組織有關部門圍繞手機淫穢色情、損害消費者權益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問題進行重點檢查、撥測和規范。同時對基礎企業及各接入企業違規問題發現、監督、處置、考核機制的執行情況和接入責任落實情況進行重點檢查。我局在組織檢查工作的同時,也將針對典型業務和典型企業進行企業調研和數據抽查,屆時請相關單位予以積極配合。
(四)及時加蓋年檢印章。
年檢合格的和經整改合格的單位,應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到我局加蓋年檢印章,并現場出示和提交下列材料:①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原件;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原件;③法人代表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④蓋章委托函原件(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⑤年檢承諾函原件(承諾函樣式見附件一,要求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有關原件審核是我局年檢工作審核環節之一。對材料不齊備的,將不予蓋章;發現違規問題的,要求作整改處理。年檢工作結束后我局將封存印章,不再為任何企業辦理蓋章手續。年檢合格或經整改合格企業未在有效期限內辦理蓋章手續的,我局將記錄該企業2011年度企業不良行為一次,記錄我局增值電信企業信用管理檔案。
三、年檢結果及其落實
(一)年檢結果分為“合格”、“經整改合格”和“不合格”三類。按時參加年檢并且年檢事項符合規定的為年檢合格;未按規定參加年檢或者年檢事項不符合規定的,我局將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企業應在整改期限內解決存在的問題,并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報告整改情況,主要內容包括整改問題分析、整改措施和整改結果等。按時改正的,為年檢經整改合格;拒不改正的,為年檢不合格。
(二)年檢處理結果將在網站www.zca.gov.cn和相關媒體上公布,供全社會查詢監督。
(三)年檢“合格”或“經整改合格”是持證單位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前提條件,按照“誰接入、誰負責”原則,各基礎電信企業和互聯網接入服務企業應切實履行好接入管理責任,對年檢不合格的企業及時斷開接入,停止為其提供電信接入服務。年檢結束后,我局將及時組織就基礎電信企業和互聯網接入企業落實停止接入年檢不合格企業相關業務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特別提示
(一)時間點提示。
1.正常提交年檢材料截止時間:2011年3月31日。各年檢單位應于2011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報送年檢材料(節假日暫停辦理)。
2.2011年4月1日,停止正常年檢材料提交程序,同時受理年檢整改材料,此時間點前未提交年檢材料的列入整改范疇。屆時我局將會在http://www.zca.com.cn網站年檢專欄公布整改企業名單,請各企業務必予以關注。
3.2011年4月20日,停止年檢整改材料受理,不再接收任何年檢材料和年檢整改材料。
4.2011年4月21日-6月30日,年檢蓋章。6月30日后年檢印章封存,不再為任何企業辦理蓋章手續。
(二)咨詢服務提示。遇到政策、材料組織等年檢相關問題,可咨詢電話:(0571)87880010,87880012或登錄http://www.miit.gov.cn和http://www.zca.com.cn網站查看年檢專欄。
附件:2010年度年檢承諾函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0年度年檢承諾函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 ?我公司已參加了2010年度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年檢,并按要求在年檢系統中提交了本公司的年檢資料,現對年檢承諾如下:
(1) 在年檢材料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完整、真實、有效。
(2) 本公司愿接受由于信息不完整、虛假等引發的年檢處罰。
(3) 本公司明確知曉所提供和接入的信息服務內容,保證不存在《電信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利用電信網絡制作、復制、發布、傳播的淫穢色情等信息,并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果存在問題,將依法接受主管部門處罰。
持證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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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詞:電信? 許可證? 年檢工作? 通知
抄送:局內:局領導。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辦公室????? 2011年1月27日印發